征集部门:县公安局
征集开始时间:2020-12-29 16:43:35
征集结束时间:2021-01-29 16:43:35
状态:正在征集
为更好的推进《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的组织实施,结合我县城区实际,拟将我县城区养犬管理重点管理区确定为:东:至池州生态经济学校;南:至柏山渡安置房;西南:至鸿凌产业园路口;西北:至城西加油站;北:至秋浦河老大桥;东北:至城区高速进出路口。
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、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公告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29日,意见或建议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。联系人:冯警官,电话:0566-6021661。电子邮箱:54089133@qq.com。
亚美体育公安局
2020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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